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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加入我们,让梦想起航!我在开州区妇幼保健院等你

来源:重庆市开州区妇幼保健院 时间:2020-10-31 作者:点击开州人才网 浏览量:

这里——

是开州区妇幼保健院、开州区妇女儿童医院

是开州人“生命的摇篮”

是妇幼安康的温馨港湾

如果,你——

对生命有足够的敬畏

把从医不仅当作职业更当作使命

有着“活到老学到老”的干劲

愿在新时代做个持续奔跑的奋斗者

来吧!我们在等你

我院成立于1952年,历经6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所集保健、医疗、教学、培训及技术指导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专科医院。现有职工28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228人,其中:高级职称21人、中级职称52人。开放床位150张,年门诊21万余人次,年住院8000人次,年手术1000余台次,年发表论文50余篇。为民政医疗救助定点机构、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级、重庆市孕产保健重点专科、全区高危孕产妇管理中心、重庆妇幼保健专科联盟成员单位、西部儿科发展联盟理事单位、国家级爱婴医院。

医院本着“博学、敬业、厚德、仁爱”的院训,沿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满意患者、幸福职工”的发展思路,努力打造区域一流妇幼保健院。规范设置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等四大部15个临床、医技科室,10个行政后勤科室,服务于人的全生命周期。各部自身特色优势突出,病房环境温馨优雅,设施设备完善,开设有VIP病房,规范的新生儿病房,价格适中,能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消费需求。医技科室设备先进。拥有美国GE8超声、DR和三维断层钼靶机,建有完整的PCR实验室,为疾病的准确诊断与治疗提供可靠保障。我们坚信:有了你的加入,我院的发展会更加突飞猛进。


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选拔业务实用型人才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招聘人数




医生6名,护士6名。


招聘条件




一、医生

1.年龄:18-35周岁;

2.学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专业,从事妇产专业工作者优先;

3.资格证书: 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二、护士

1.年龄:18-35周岁;

2.身高:女性158cm及以上,男性165cm及以上;

3.学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类专业;

4.资格证书: 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其他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招聘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招聘组织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面试、理论考试、技能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11月2日上午8:00—2020年11月6日下午5:30

2.地点:开州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长青分部2楼),咨询电话:81751601;赵老师 祁老师

3.资格审查

报名者(本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证、护士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需在“学信网”上查验并打印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1份)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QQ群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素质及沟通能力等;

3.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理论考试,进入理论考试的比例不低于1:2。

三、理论考试

(一)考试内容

1.医生:妇产科学、儿科学、内科学等;

2.护士:基础护理学、妇产护理、儿科护理等;

(二)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三)考试要求: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技能考试;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QQ群另行通知。

四、技能考试

(一)医生

1.考试内容:心肺复苏;

2.考试方式:按照抽签方式确定考试顺序;

3.考试时间及地点:QQ群另行通知。

(二) 护士

1.考试内容:静脉输液、肌肉注射、心肺复苏、无菌技术等(现场抽取其中一项);

2.考试方式:按照抽签方式确定考试顺序;

3.考试时间及地点:QQ群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面试20% 理论考试40% 技能操作40%,笔试、技能、面试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六、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由本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重庆市开州区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及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享受本院规定的生活补助费用,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重庆市开州区妇幼保健院关于印发〈非在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开州妇院发〔2017〕106号)文件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伪造、隐瞒及身体原因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取消聘用。

本简章由重庆市开州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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